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纪委监委的相关部署要求,切实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广大师生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开征集涉及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整治内容
(一)整治“校园餐”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食材采购与平台不规范问题;食品贮存与加工管理混乱问题;“四防”措施不完善问题;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虚设问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缺失问题;采购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学校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与“校园餐”相关的其他问题。
(二)招投标、承包、校服定制采购等工作中违规问题:化整为零,规避招标;项目建设单位违法发包;项目施工单位违法转包;项目施工单位违法分包;招标、承包、校服定制采购工作中政策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不强;招标、承包、校服定制采购中出现吃回扣;涉及招投标、承包、校服定制采购的其他问题。
(三)纠治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勾结,在校内举办培训机构或为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搞利益输送;教育工作者或在校教师入股培训机构参与分成,或以学生家长的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收取费用;在职教师以课堂不讲或提前推进教学进度为手段,私下办培训班或介绍学生到相关培训机构上课,以办兴趣班、爱好班为名进行非法培训或敛财;幼儿培训机构违规开设教授小学课程的幼小衔接班;培训机构存在的其他问题。
(四)中小学校或教职工利用教辅材料征订等手段乱收费问题:学校或教师与商人勾结,通过向学生推销或代购图书报刊、教辅资料、器械、社会保险和其他商品营利或收取回扣;中小学校强制或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中小学校借课后服务之机组织集体教学或补课、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课后服务费;学校利用食宿费等项目高收费获取巨额利润;学校将国家和本地区课程改革要求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学校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学校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中小学校、幼儿园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与招生录取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费;中小学校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APP;学校以各种名义无依据收费;其他乱收费行为。
(五)师德失范问题: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辅导班、报考志愿班、衔接班等培训班;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六)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其他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 问题线索受理方式
受理电话:0371-62877011
受理电子邮箱:dfjtjjw@126.com
受理来信:登封市教育局纪检信访室(收),邮编:452470
来访接待地址:登封市教育局来访接待室(教育局大门口西侧)。
来电、来访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6:00,截止日期2026年12月31日。
我们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为尽快调查核实、妥善处理问题线索,请详细描述问题线索并尽可能提供相关旁证材料。欢迎群众客观如实反映,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登封市教育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