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正文
2022年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登封教育信息网 来源:  日期:2022/8/5 18:37:14 人气:54921

2022年市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入学公告

为保障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现就2022年市区(含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白坪新区,下同)公办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划片招生范围地图

000001.jpg

一年级划片招生范围图(请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图)

00002.jpg

七年级划片招生范围图(请点击图片查看高清图)

二、招生学校

初中小学招生学校.png

三、报名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一年级学生:必须是年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且符合市区小学就读条件的儿童。

2.七年级学生:必须是符合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一年级、七年级学生报名条件类别及有关要求

1.学生(家长)所具备条件符合市区户口、市区房产(不包括商业用房和车库)、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政府重点工程)、长期居住、进城务工(外来和本地务工)等类别,家长可选择其中一种类别条件报名。

(1)具体要件

第一类 市区户口:其父母(其中一方)及学生本人具备市区常住户口(迁入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第二类 市区房产: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有房产,包括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经济适用房证、房管中心认定的购房合同、安置房证明(已安置的拆迁户)。房产证件的注册时间截止于2022年6月30日。

第三类 优抚对象:其属于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

第四类 市区拆迁户:其父母(其中一方)持有与街道办(嵩阳办、少林办、中岳办)签订的市重点工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未安置的拆迁户),同时提供实际居住地证明(含自有房或租赁房,必须显示具体地址)和居住地水电正规票据。

第五类 长期居住: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拥有房产但无合法房产证件,并在水务公司(电业公司或燃气公司)立户至少半年以上(2022年1—6月)。

第六类 外来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非登封籍)在市区范围内务工,并持有居住证。(居住证登记时间截止于2022年2月1日)

第七类 登封籍进城务工: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务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并缴纳2022年2月—6月社会保险。或者其父母(其中一方)在市区范围内经商,有实体店,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于2022年2月1日,并缴纳2022年2月—6月社会保险。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学生需关注“登封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下方“入学报名”,进入“登封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按照具体报名操作方法及流程指南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时间:初中8月8日(8:00)—9日(18:00);小学8月11日(8:00)—12日(18:00)。(24小时不间断进行)

(4)录取办法

①市区户口、市区房产类,实行划片录取;

②优抚对象、市区拆迁户按照有关规定录取;

③长期居住、进城务工类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2.仅具有市区小学学籍的六年级毕业生

(1)报名办法: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集中报名,学生不再进行网上报名。

(2)录取办法:实行电脑派位录取。

3.遗留问题处理办法。市教育局在教师进修学校(地址:大禹路和嵩山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西)和特殊教育学校(地址:嵩阳路和魁星街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分别设立小学、初中招生入学遗留问题咨询处,登记处理有关遗留问题。